發言日期 103/04/14
發言時間 18:39:24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4/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4
2.減資緣由:為提升資本使用效率與提高金控整體股東權益報酬
3.減資金額:新臺幣50億元
4.消除股份:5億股
5.減資比率:8.12%
6.減資後股本:56,603,994,1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減資案,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
減資基準日。
(二)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第一項規定,子公司中華開發
工業銀行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三)開發工銀於減資後資本適足率為16.37%,對各項業務之發
展不構成實質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