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3/04/14
發言時間 18:35:30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4/14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03/04/14
2.重要決議事項:照案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臺幣(以下同)80億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7,988,123仟元整,並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否。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2)減資80億元後,資本適足率為275%,對各項業務之發展不構成實質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