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第十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014-05-30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3/05/30
發言時間  17:04:25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5/3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許道義(副董事長)、曾錦隆(董事)、
南怡君(董事)、戴興鉦(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兼任其他公司職務而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許道義(副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華開(福建)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平潭縣海濱路中段中銀大廈群樓2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受託非證券類股權投資管理及與股權
投資有關之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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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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