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3/05/09
發言時間 16:33:46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5/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凱基證券103年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含等值外幣)陸拾億元,得視市場狀況於103年第3季底前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授權總經理決定。
5.發行價格:授權總經理決定。
6.發行期間:不超過五年為原則,實際發行期間授權總經理視市場狀況決定。
7.發行利率:授權總經理視市場狀況決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取得穩定資金來源。
10.承銷方式:不適用。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總經理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總經理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2014-05-09
重大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