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3/04/14
發言時間 18:44:35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
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4/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4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普通股15,000仟股為限,
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0.10%。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符合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下稱「發行
辦法」)所訂之員工留任年資及於該年度未曾違反法令等相關規範。
(2)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3)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員工經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如
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4)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後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
方式:依發行辦法辦理。
5.員工之資格條件:
董事會核議通過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當日在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
內全職員工(於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包含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
權之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持續兼顧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提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使員工與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更趨緊密聯結,擬規劃未來符合一定條
件之員工其部分薪酬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付之。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民國103年4月14日前十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每股8.744元
擬制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131,160
仟元;依既得條件,則103至105年度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52,464仟元
、39,348仟元及39,348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若依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5,036,967仟股計算,對103至105年度每股盈
餘影響分別約為0.0035元、0.0026元及0.0026元。對本公司未來年度
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依發行辦法辦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
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及發行辦法辦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擬提報本年度股東會討論
2014-04-14
重大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