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3/02/10
發言時間 19:48:41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2/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3/04/0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63號台北國賓大飯店2樓國際聯誼廳。
4.召集事由:
本公司為強化穩定性獲利來源並增強跨業經營效益,進而提升整體股東權益報酬率,爰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企業併購法等相關法規,擬與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泰銀行」)進行股份轉換暨簽署股份轉換契約草約。在完成股份轉換後;萬泰銀行將成為開發金100%之商業銀行子公司,有關相關條件及事宜詳如說明。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1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4/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落實執行金融控股公司法,於101年1月31日金管銀控字第10060005190號函規定,金控公司應宣導事項如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者,應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之
規定)。
中華開發金控董事會決議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
2014-02-10
重大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