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4/05/13
發言時間 17:25:49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13
2.捐贈原由:贊助財團法人凱基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展年度重要之計畫。
3.捐贈金額:新臺幣陸佰貳拾伍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凱基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凱基銀行之財報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