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報導

2025-03-27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14/03/27
發言時間 11:24:00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公司名稱: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收購安泰銀?凱基金:任何可能併購案都不排斥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有關報載傳聞,本公司不予評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