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公告收回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2025-03-10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14/03/10
發言時間  17:22:48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0
2.減資緣由: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故辦理收回。
3.減資金額:新臺幣1,635,84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163,584股
5.減資比率:0.001%
6.減資後股本:新臺幣183,900,740,7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03/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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