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3/11/19
發言時間 17:43:44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捐贈原由: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凱基文化藝術基金會(名稱暫定)
3.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000元整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凱基文化藝術基金會(名稱暫定)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尚須報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