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3/10/25
發言時間 17:18:45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3/10/25
2.重要決議事項:
(1)照案通過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照案通過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行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發言日期 113/10/25
發言時間 17:18:45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3/10/25
2.重要決議事項:
(1)照案通過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照案通過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行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