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0/06/24
發言時間 17:28:16
發言人 曾垂紀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8款
事實發生日 100/06/24
說明
1.股東會日期:100/06/24
2.重要決議事項:
(1) 承認本公司 99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合併財務報表等表冊。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承認通過。
(2) 承認本公司 99 年度盈餘分派案。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承認通過。
(3) 本公司為配合99年度盈餘分派案,
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4) 擬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5) 擬修正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業準則部分
條文案。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6) 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7) 擬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8) 擬廢止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作業程序。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9) 本公司為強化財務結構、擴大營運規模、因應公司長期發展
或充實營運資金所需等一項或多項用途,擬於普通股合計
不超過十二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十元)額度內於股東會通過後
一年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提請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
視資金需求及當時金融市場環境,擇一或搭配辦理。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10) 擬同意解除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包括法人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議:本案照原提案通過。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