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本公司所持有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全數信託予台新銀行,受託人台新銀行應依本公司書面指示範圍內依約定方式管理、運用及處分信託財產相關事宜

2014-09-29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3/09/29
發言時間  19:43:47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9/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9/29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台新銀行簽訂有價證券信託契約,擬
將本公司所持有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全數信託予台新銀行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需函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始辦理簽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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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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